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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中学生盗窃手机入狱
仙游检察官爱心帮教
【发布日期:2012-1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杨福新) “你一定要配合检察官叔叔,出来后要好好学习。”“妈妈,我知道我错了,我会好好接受处理的,回到学校后一定好好读书,决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这是发生仙游县看守所里一间未成年人讯问室里别开生面的一幕,对话的一方是羁押在该所里的一涉嫌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林,一方则是小林的母亲。对话时双方泪流满面。
    小林系因临时起意盗窃了一部价值2000元手机而铛锒入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办案人员在仙游县看守所依法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小林,并通知其母亲到场。在讯问过程中,先由办案人员介绍案情,然后让双方进行交流,最后进行讯问。通过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交流,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平时学习表现都非常良好,在盗窃后非常后悔,茶饭不思,后来还将盗窃情况告诉了母亲并追悔不及,表示要退还手机,母亲支持了她的决定,当日就将手机退还了。最后仙游县检察院鉴于小林属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系临时起意作案,主观恶性不深,盗窃数额刚达“数额较大”标准,且案发后已退赃,并有自首情节,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小林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仙游检察官介绍,今年下半年,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开展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设计这个制度可以产生以下诉讼功效:能明确在案嫌疑人的身份及年龄;能进一步明确案情,了解犯罪动机;能就刑事和解和退赃进行面对面沟通;能以亲情的名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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