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家庭困难 检察官施以援手
城厢区检察院积极救助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实现息访息诉
【发布日期:2014-1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何琳 郑峰)日前,城厢区检察院积极救助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3万元,既暂时缓解其家庭困难,又实现了息访息诉。
被害人伤重死亡,债台高筑
城厢区检察院在办理申诉人方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一案中,发现申诉人丈夫林某某于2007年被罪犯陈某及同案人“阿弟”用螺纹形钢条击打致其特重型颅脑损伤(“植物人”),在花费近90万元医疗费用后,由于伤势太重,经抢救无效后于2009年3月5日死亡。该案法院判决后至今,申诉人未得罪犯陈某任何经济赔偿,且罪犯陈某没有财产可执行,同案人“阿弟”又尚未抓获归案。在被害人的医疗费90万元中,40万元可以医保报销,另50万元系申诉人多方筹借,现全家债台高筑。林某某生前系老师,是家庭的经济支柱,现申诉人家无经济来源,且林某某年老体弱多病的父母需要申诉人照顾。
申报司法救助,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在经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与申诉人进行沟通交流的同时,考虑到申诉人方某某家庭经济确实十分困难,急需得到救助,为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0000元,暂时缓解其家庭困难。申诉人方某某收到救助金后对该院人性化的做法表示十分感激,并立即书面保证息访息诉,从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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