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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申请老区扶贫建设项目资金须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5-0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文华 朱成献)为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去年底起,荔城区辖区内革命老区村申请老区扶贫建设项目资金时,法人代表须签资金使用“承诺书”。荔城区现有村居130个,其中革命老区村83个,占63.85%,从签资金使用“承诺书”、下拨、审核检查,由区民政局分管纪检监察领导、纪检监督员全程参与跟踪,专款专用,此举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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